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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关键词:工贸隐患判定、安全员取证、便携低成本信息化风险评判手段、危化储存单位、白酒企业重大危险源

时间:2022-08-09     

【问6】工贸行业有没有较大隐患判定标准?

【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未对较大隐患进行说明。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规定》第三条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现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及冶金行业、有色行业、建材行业、机械行业、轻工行业、纺织行业、烟草行业、商贸行业等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出了规定。供参考!

【问7】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未取证是否构成重大隐患?

【答】冶金行业、有色行业中的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未取证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材行业、机械行业、轻工行业、纺织行业、烟草行业、商贸行业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未取证不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现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中,对安全管理人员未取证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冶金行业 11款: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有色行业 10款: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冶金行业、有色行业、建材行业、机械行业、轻工行业、纺织行业、烟草行业、商贸行业等界定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执行。
虽然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等行业的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未取证不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但仍然是违相关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供参考!

【问8是否有便携低成本信息化风险评判、告知手段?

【具体问题】现在有没有开发出来的智能风险评判系统或软件?或者风险深度、精准量化,成本又比较低的哪种方式?比如防爆手机(或智能工牌)一扫描就可以风险全面告知的那种?
【答】1.风险是动态的,其实这些都不能叫风险评判,问题所描述的那种是固定环境固定场所下可以实现的,但笔者个人认为不属于评判,顶多是信息化,是风险告知牌的电子化或信息化。
2.笔者所接触到的一些,是基于屏障分析理论,建立智能分析风险变化的系统研发,目前没见过成品,大概就是要分析这些屏障对于风险控制的贡献率,需要建立模型,以实现风险的动态监测。供参考!

【问9】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如何定义?

【答】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一般指具有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库区)、罐(罐区)设施及场所,专门从事仓储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
依据: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202241日有关答复:“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活动的企业即危化品储存企业。”参考《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设立及改建、扩建审批办法》。供参考!

【问10】白酒企业罐区是否需要辨识重大危险源?

【答】观点1:不需要对白酒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根据《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白酒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5165号)的规定,将白酒制造企业暂纳入轻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0211028日关于《关于白酒生产企业是否针对酒库、酒罐区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咨询:白酒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门类,但是根据其闪点计算56℃以上的原浆酒又属于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了易燃液体的临界量为5000t,我们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是大家对是否对白酒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有争议,一部分人认为比对易燃液体的临界量进行辨识,一部分人认为白酒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不需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请各位专家及领导给予解答,是否需要对白酒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咨询时间:2021-10-21回复:感谢您的留言。根据有关法规,不需要对白酒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回复单位: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2021-10-28”
观点2白酒企业,不只是有原浆和酒,也会采购和储存乙醇,乙醇也应该纳入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乙醇的临界量为500t
供参考!

【问11】液化石油气用作燃料,按城镇燃气还是危险化学品管理?

【答】按照城镇燃气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液化石油气是《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出的危险化学品,序号为2548,主要危险性说明为:H220,极易燃气体。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条对燃气的定义为: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九十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即当液化石油气用作燃料时,应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燃气相关法规管理。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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