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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危险化学品登记应当包括什么内容?时间:2024-05-11
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进口的企业,应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需要取得登记证后,才能合法地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进口。济宁危险化学品登记应当包括什么内容?下面山东众米财税集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危险化学品登记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分类和标签信息,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类别、象形图、警示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等; (二)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外观与性状、溶解性、熔点、沸点等物理性质,闪点、爆炸极限、自燃温度、分解温度等化学性质; (三)主要用途,包括企业推荐的产品合法用途、禁止或者限制的用途等; (四)危险特性,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环境危害性和毒理特性; (五)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其中,储存的安全要求包括对建筑条件、库房条件、安全条件、环境卫生条件、温度和湿度条件的要求,使用的安全要求包括使用时的操作条件、作业人员防护措施、使用现场危害控制措施等,运输的安全要求包括对运输或者输送方式的要求、危害信息向有关运输人员的传递手段、装卸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 (六)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窒息、灼伤等化学品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方法,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等。 以上为大家介绍了济宁危险化学品登记应当包括什么内容?济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选择山东众米财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靠谱,咨询热线:胡经理13165372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