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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济宁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一次办好”服务指南

时间: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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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一次办好”服务指南

受理窗口

基本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办理项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权力事项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爆竹经营企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编码:37080001045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对象

法人单位、自然人

设定依据

1.《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修改)第三十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

申报条件

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份数

是否需要电子版

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1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

3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1

办理程序

1.申请与受理:申报人向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基本建设项目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或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宁站点提报电子材料。基本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初审合格后录入市政务服务监管平台或在平台上预审通过,申报人即时领取《受理通知书》或接受电子版通知;对需补正材料的,当场告知、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或接受电子版通知

2.审批与结果送达:市应急局许可服务科工作人员对准予许可的在承诺工作日内进行业务审查、作出许可决定,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统一发证窗口免费邮寄或现场发放;对不准予许可的在承诺工作日内作出说明理由的不予许可决定,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统一发证窗口免费邮寄或现场发放。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537)2363705

投诉电话

0537)2367836

结果送达

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统一发证窗口现场发放或免费邮寄。

受理地址

济宁北湖度假区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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