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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危险化学品资质代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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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济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代办!

时间:2025-02-19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企业想要开展经营危险化学品业务时,需要在开始营业之前去相关部门办理获得的经营许可证,简称为危化证,由全国各地相关安监部门进行审批颁发,是所有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都需要办理获得的经营许可证。下面山东众米财税集团为大家分享济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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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一)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5、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6、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二)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4、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相关规定;

  5、申请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扩散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规定。

  2.办理事项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申请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申请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变更企业名称)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变更注册地址)

  (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变更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

  (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变更主要负责人)

  (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重新申请

  3.申请材料一览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及申请表;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含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注:变更工商执照后20个工作日内必须申请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否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七)企业或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的经营品种是否涉及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和监控化学品的辨识材料。

  4.注意事项

  (一)带有储存设施且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4、安全评价报告。

  (二)申请人首次申请有以下情况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租赁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的仓库、储罐、货场等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出租方的经营许可证或港口经营许可证(复制件)或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复制件)等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2、没有也不租赁仓储设施(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仅从事纯票据往来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没有也不租赁设施(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承诺文件;

  3、有气瓶充装作业的企业还需要提交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制件);

  4、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企业,要提交山东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经营的批准文件(复制件)。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申请、变更申请、重新申请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原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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